吉林市文化局採取六項措施,快速推進文化事業全面繁榮和文化産業快速發展。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産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構建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步伐;推進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轉企改制,重塑文化市場主體,不斷提高文化企業的競爭力。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文物,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建設。
快速發展文化産業,壯大經濟實力。以演出業、展覽業、培訓業、電影業為主導産業,培育吉林劇場電影城和江城劇場小商品批發廣場産業項目,做大做強吉林劇場五星級電影城和江城劇場地方戲演出中心兩個産業品牌。三年內,使文化産業總收入翻一番,達到5000萬元。
積極組織精品創作與生産,繁榮文藝舞臺。每年創作2~3臺大型文藝晚會和2臺少年兒童劇目;每年創作1~2部以弘揚主旋律、謳歌時代精神為內容的在全國或全省有較大影響的藝術作品。每年演出達到600場。
廣泛開展文化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開展好城市群眾文化活動,著力辦好廣場文化活動和節慶群眾文化活動,堅持辦好每年一屆的“松花江之夏文化藝術節”,發揮綠色群眾文化廣場品牌效應,打造松江中路文化風景線。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到2009年,達到縣縣有文化廣場,鄉鄉有文化站,村村有文化室的目標。
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凈化社會文化環境。加強執法監督,提高執法水平,規範文化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違法經營、盜版、侵權等非法行為,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文化市場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