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社團管理辦公室,下月將對北京市民辦高等教育機構進行年度評估。評估結果被亮黃牌的院校如復查仍不合格,限期整改期間將被要求停止招生。
經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民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培訓機構、函授機構等,均參加本次評估。民辦普通高校、中外合作舉辦的高等教育機構、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2005年底至2006年上半年已經參加北京市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辦學狀況評估的學校,不參加本次評估。北京市教委將組織專家組從今年12月到明年4月間對民辦高等教育機構進行評估。評估內容除辦學資質、機構設置、招生是否真實等內容外,評估方案規定全日制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專任教師與兼職教師的比例不低於1: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專任教師一般不少於70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不低於500萬元,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不低於1000元。圖書資料不少於5萬冊,圖書館生均座位數不低於0.05個,生均圖書冊數不低於20冊。位於農村地區的校園佔地面積不少於50畝,位於城鎮地區的校園佔地面積不少於30畝,生均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評估結論分為合格、黃牌和紅牌。評估合格的教育機構根據辦學條件核定辦學規模,准予在2007/2008學年招生。對評估結論為黃牌的教育機構,在2007年4月底以前,可申請復評一次;若仍達不到合格要求,有關部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間停止招生活動。對評估結論為紅牌的學校,北京市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範圍內,依法作出處理。(記者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