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湖北省公佈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聯考時間為明年2月9日至11日。
湖北省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實行聯考的專業有:音樂教育類專業、聲樂表演類專業、器樂表演(鋼琴)類專業、舞蹈表演類專業、音像製作類專業、播音與藝術主持類專業和影視表演類專業,各類專業考試總分為200分。除教育部公佈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以下簡稱31所院校)外,招收以上高職(專科)專業的省內外高校均應直接使用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院校不再自行加試專業科目。31所院校招收以上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可以使用湖北省聯考合格考生的聯考成績,也可以由院校單獨組織專業測試並根據本校測試成績確定合格生源。
湖北省教育管理部門要求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一般應安排在2007年元月6日以後進行,3月底前全部結束。凡在湖北省設置考場的藝術專業考試均應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安排考點。未經省教育考試院認可而在湖北省自行組織的考試,湖北省將不承認其考試結果。
湖北省教育部門特別提出,31所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以不在湖北省安排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31所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和其他高校的本科、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須在湖北省安排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記者 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