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致信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家長,全文如下:
在2007年新春佳節來臨之際,謹向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而辛勤耕耘、努力奮鬥的農民朋友們表示親切的慰問。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非常關心廣大農民朋友和農村義務教育。決定從2007年春季開始,對農村實行義務教育的公辦初中和小學的學生全部免收雜費,農村民辦學校經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也可以免除。按照原來“一費制”的規定,農村小學1至2年級的學生每年可以免交160元,3至6年級學生每年可免交210元,初中學生每年可免交300元。2007年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雜費後,學校可以按“一費制”規定的額度繼續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和寄宿學生住宿費。任何部門和學校不得再向學生亂收費。要嚴格執行省監察廳等4部門《關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試行)》,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的舉報電話分別是:0531-81916589,0531-82027141。各級政府和學校都要歡迎農民朋友的監督。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在免雜費的基礎上,可以繼續按規定享受“一免一補”的政策,即政府免費為困難家庭學生提供教科書,並對寄宿貧困家庭學生補助生活費。
上學不交學雜費,這是我們國家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是黨和政府繼全面取消農業稅之後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讓農村孩子上得起學的重大舉措,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韆鞦、影響深遠的大事,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民的關愛。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免雜費後,廣大學生家長更要支持孩子接受義務教育,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要積極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學生家長如無正當理由未按照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應依法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對脅迫或誘騙學生失學輟學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希望大家認真遵守國家法律規定,保證孩子接受義務教育。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對在實施義務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廣大校長和教師要切實擔負起教書育人的光榮使命,集中精力強化學校安全管理,抓好教育教學改革,紮實推進素質教育,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廣大學生應該珍惜黨和政府創造的不交學雜費上學的好條件,更加努力學習,為將來報效祖國和人民打下堅實的基礎。
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努力,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政策,讓孩子們接受更好的義務教育,把孩子培養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祝新年愉快,闔家幸福,生活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