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拉薩12月30日電(記者邊巴次仁)西藏組織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經過認真論證,確定了西藏第一批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38項涉及民間文學、音樂和舞蹈、傳統戲劇等方面的項目入選其中。
這是記者從正在拉薩召開的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馬如龍説,西藏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是在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申報項目的基礎上産生的。
入選第一批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項目共計38項,其中不僅包括了《格薩爾》、拉薩甲米水磨坊、日喀則昂仁迥巴藏戲等入選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15個項目,還有那曲山歌、日喀則甲諧、日喀則斯馬卓、阿裏扎達宣舞、山南扎唐果諧、昌都嘎瑪銀器工藝、山南傑德秀圍裙編織工藝、拉薩薩嘎達瓦節、拉薩風馬旗、日喀則新年、工布(林芝)新年、珞巴族服飾等23項。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副廳長辛高鎖説,建立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對於推動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搶救、保護和傳承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