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廳規定:寒假期間,中小學非畢業班學生不得補課或上新課,對已列入計劃的要予以取消。
江西省教育廳要求,2007年2月18日至2月24日(春節假期)期間,全省所有的中小學(包括民辦中小學),一律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考慮畢業年級 的實際情況,初三、高三年級如確需安排補課,須在春節前或春節後開學前一週內進行,但總的時間不得超過7天,並要制定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師生安全。如果由於管理疏漏出現安全事故,要從嚴追究學校校長等有關人員的責任。小學各年級、初中一、二年級和高中一、二年級一律不得組織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保證學生過一個輕鬆愉快的寒假和春節。違者,將要受到嚴肅處理。此外,要教育學生在寒假和春節期間,不進入“三室兩廳”和“網吧”,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將文體設施、圖書館(室)等向學生開放,以豐富學生的假期生活。(記者 胡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