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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招藝術類招生意見出臺 考生須省統考合格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6日   來源:福州日報

    福建省藝術類統考時間日漸臨近,省教育廳15日出臺了《200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樂、美術類專業招生意見》,明確了今年福建高考音樂、美術類全省統考時間定於1月27日至28日進行,音樂類省統考設點高校為廈門大學;美術類省統考設點高校為福建師範大學。

    與往年相比,今年藝術類招生最大的變化在於,考生所報考專業屬於省統考專業範圍內的,必須參加省統考。如果省外院校在省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再行組織校考,則考生必須在取得省統考合格的基礎上再獲得該校發放的校考合格證。從往年的情況來看,這是針對藝術類考生首次出臺的規定。

    音樂、美術類全省統考定於1月27日至28日進行,音樂類省統考設點高校為廈門大學;美術類省統考設點高校為福建師範大學。

    省統考未涉及專業應組織校考

    根據規定,所有高校的音樂、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音樂、美術類本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非省屬本科院校的音樂、美術類本科專業鼓勵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統考合格考生範圍內組織校考。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而省外院校在福建省設點組織校考的,均統一安排在福建師範大學和廈門大學兩個考點。

    即日起至1月25日前,音樂類、美術類兩類考生務必前往報名所在縣(市、區)高招辦領取本人《音樂專業准考證》或《美術專業准考證》,逾期不再受理。屆時,考生應持本人《音樂專業准考證》或《美術專業准考證》、身份證,按時到省統考考點報到,辦理參加省統考相關手續,繳交專業考試費,並按考點安排的時間、場地及其他要求參加專業統考。

    據了解,音樂類省統考涉及的專業包括:音樂學、演唱、音樂教育、音樂及專業考試科目大部分相同或相近的專業。美術類省統考涉及的專業包括:繪畫、雕塑、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藝術學、環境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學、染織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裝潢藝術設計、美術教育、廣告藝術設計、廣告與裝潢、美術裝潢設計、工藝美術設計、陶瓷美術、廣告藝術及專業考試科目大部分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省統考專業合格線不作為音美類專業錄取線

    根據規定,今年允許參加音樂類校考的省統考專業合格線定為60分,允許參加美術類校考的省統考專業合格線定為180分。省統考專業合格線僅作為可以參加當年校考的依據,不作為音樂、美術類專業錄取控制線。

    全體考生均須參加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其中報考文科音樂、文科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報考理科音樂、理科美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與去年相同,今年報考音樂、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數學成績仍然全部計入文化考試成績總分。

    藝術專業不合格可兼報文史、理工類

    考生於5月20日開始憑藉本人准考證到報名所在地縣(市、區)高招辦領取專業統考成績通知單和填報志願通知單。屆時,考生須持《考生填報志願通知單》或校考合格證于規定時間到報名所在地高招辦指定地點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願。

    有關人士介紹,今年福建文科音樂、美術類考生除可以報考本類別院校(專業)外,還可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文史類其他院校(專業);理科音樂、美術類考生除可以報考本類別院校(專業)外,還可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理工類其他院校(專業),其餘類別之間不得兼報跨報。也就是説,這裡必須引起音樂、美術類考生的重視。凡參加省統考或校考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的音樂、美術類考生,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所在縣(市、區)高招辦指定的地點按本人報考類別直接填報文史或理工類院校(專業)升學志願。

    據了解,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安排在文史、理工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前;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後、高職(專科)最後批次錄取前。需要注意的是,兼報文史、理工類院校(專業)的文科、理科音樂、美術類考生、先參加藝術類專業批次的投擋錄取,然後再參加文史、理工類院校專業批次的投擋錄取。

    按招生計劃數劃定專業錄取線

    與去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招音樂、美術類招生錄取出現一個新的變化,即音樂、美術類專業錄取控制線均按照本、專科專業來劃分劃定錄取控制線。本科專業錄取控制線按本科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內劃定;專科專業錄取控制線按本、專科招生計劃數的4倍以內劃定。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中央戲劇學院等36所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屆時,這36所高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本科或專科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本科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控制線不低於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文史(或理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高職(專科)專業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文史(或理工)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凡是在福建招收藝術類本科(或專科)專業的其他院校,省高招辦將按把第一志願報考該校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文化和省統考(或校考)成績均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電子檔案全部投放至該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計劃以及事先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凡是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招生院校不得拒絕錄取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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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美術類專業統考初試、復試內容及報到時間

    音樂類專業定於1月25日至26日報到,1月27日17時前公佈考試時間。報到地點設在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聯絡電話:0592-2182404、0592-2182405;音樂類專業初試、復試從本月28日開始。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初試內容包括:視唱(簡譜或五線譜);模唱(音程、和弦模唱)。復試內容為:演唱(演唱歌曲一首,自選、無伴奏);器樂演奏(演奏樂曲一首,自選)。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初試內容包括:視唱(簡譜或五線譜);模唱(音程、和弦模唱)。復試內容為:演唱(演唱歌曲一首,自選、無伴奏);器樂演奏(演奏樂曲一首,自選)。初式和復試總分100分,其中初試成績佔20%(帶入復試記分),復試佔80%。

    美術類專業定於1月25日至26日下午2時前報到。報到地點設在福建師範大學長安山校區綜合體育館(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32號),聯絡電話:0591-83465233、0591-83532516。美術類專業初試時間定於1月27日8:00—11:00考素描;1月27日11:30—12:15考速寫。1月27日17時前在各考點公佈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美術類專業復試時間為1月28日8:00—11:00考色彩。

    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初試內容包括:素描(人物頭像,用鉛筆和碳筆);速寫(用鉛筆或碳筆畫人物動態2幅,15分鐘一幅,30分鐘一幅)。復試內容為:色彩(用水粉或水彩靜物默寫)。初試分合格與不合格兩種標準評分,初試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復試考評組各按百分制評分,作為考生復試的成績。復試的成績包括素描、速寫、色彩(每科各100分),總分共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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