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07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于1月25日至2月5日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要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單位報名。
天津市高招辦提醒考生:報名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證件原件履行報名手續,接受報名單位的資格審查,避免證件不齊而影響報考;知曉報名地點,有疑問及時向報名單位諮詢;按要求認真填寫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和錄取。特別是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填寫要準確,錄取期間的聯絡電話應暢通,如有變更,應及時向報名單位提出更正申請;考生要根據報名單位規定的時間進行電子攝像。按照規定,凡未進行電子攝像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高考。
今年天津市繼續加大對高考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仲介的違規違法活動,對在高考報名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將予以嚴懲。
依據相關規定,各報名單位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逐一審查報考者的資格,逐項核驗報考者的證件。報名工作中,若發現以虛報、隱瞞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考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高考資格;已被錄取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於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證件、證明等材料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撤銷其工作職務或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 汪偉 通訊員 趙州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