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30日電(記者 張敏)江西省教育廳、省發改委和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全省逐步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今年起不僅取消義務教育階段的多項代收費,同時還取消義務教育階段的各種服務性收費。
江西省規定,凡城市和農村政府興辦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能向學生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和寄宿制學生住宿費。從2009年開始,全省將停止收取所有住宿費。
除以上規定的費用外,學校其他各項代收費,包括教輔材料費、學具費、校服費、保險費、體檢防疫費等一律取消。嚴格禁止任何部門、學校、教師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由,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和其他學習用品。一律不準教輔材料銷售部門和其他商品服務機構進入校園推銷教輔材料和其他商品。
江西還取消了義務教育階段的各種服務性收費項目,如存車費、熱飯費、飲水費等,相應的支出應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範圍,不得向學生收取。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收費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不得收取借讀費。
新機制實施後,江西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本費(含地方教材、圖冊教材、音像教材)和作業本費均屬代收費,所收費用應由學校直接用於購買課本和作業本,不得挪作他用,代收費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同時,江西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通過規定的形式,將中小學校調整後的收費政策和投訴電話等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學校收費的透明度,並且進一步建立健全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