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已經決定,2007年江蘇省將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收學雜費。記者從江蘇省教育廳獲悉,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學校(包括經批准的民辦外來工子弟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同時享受相應待遇。
據了解,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公辦學校免收學雜費標准予以補助,學校在現有實際收費水平基礎上,相應減收學生學費。
江蘇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明確了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定額標準。2007年,免收學雜費補助資金和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歸併,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最低基準定額標準為:小學230元,初中350元。各地政府要按不低於上述基準定額基礎上,確定本地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撥款標準。(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