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3月13日上午召開的新疆自治區中考暨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今年起,新疆自治區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將不再以升學考試分數作為唯一錄取標準,學生的整體素質和個體差異將得到綜合考慮。考生志願、學科考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體育考試等級等將成為錄取學生的主要因素。
2005年,教育部制定下發了《關於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改變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力求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三方面予以突破。
根據教育部要求,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新疆自治區教育廳和兵團教育局組織專家在近期研究制定了《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並採用2006年昌吉回族自治州1萬多名中考考生的數據進行了大樣本模擬錄取。
新疆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阿力木江·買買提明説,在全區範圍內全面推行這項改革,是自治區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目的就是要使學校的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更加符合素質教育的要求,促進學生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
據悉,除烏魯木齊暫緩一年執行新的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外,全疆其他地區均從今年開始實行。(記者 托亞、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