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公佈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規定:2007年高考錄取中,取得獨生子女證的農牧民子女,按相關規定報考區內院校,將可享受加10分投檔的照顧政策。
規定指出,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農牧民家庭子女考生,填報區內院校屬下列情況時,增加10分投檔:錄取本科一二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第一或第二志願填報區內院校;錄取本科零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批次,第一志願填報區內院校。填報區外院校則不加分。(記者 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