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教育廳和省人事廳制定出臺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每兩年必須有兩個月以上時間到企業或生産服務一線實踐,實踐活動折算為繼續教育學分,納入教師年度考核範圍,由任職學校歸入教師業務檔案。
據了解,教師到企業實踐,可根據培訓需求和客觀條件,採取到企業生産現場考察觀摩、接受企業組織的技能培訓、在企業的生産或培訓崗位上操作演練、參與企業的産品開發和技術改造等多種形式進行。省內各州(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等職業學校應結合本地區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的情況,協調相關行業部門,選擇一批在行業中代表性較強、技術水平較高、職工培訓基礎較好、重視和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骨幹企業,作為重點聯絡的職教教師企業實踐基地。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的主要內容包括:了解企業的生産組織方式、工藝流程、産業發展趨勢等情況;熟悉企業相關崗位職責、操作規範和用人標準及管理制度;學習所教專業在企業生産實踐中應用的新知識、新技能、新工藝、新方法;並結合企業的生産實際和相關崗位用人標準,改進教學方法,積極開發教材,切實加強職業學校實踐教學環節。(作者 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