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年香港特區有12所高校在津招收本科生,包括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其中,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在津招生計劃均為9個,其他10所單招高校在內地不安排分省市計劃,學校將根據各地考生報名及考試情況最終確定分省市錄取人數。
凡符合天津市報考條件,在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香港12所高校。根據教育部的統一部署,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參照內地高校的招生方式,列入提前批次錄取,其填報志願的時間、方式與其他在津招生的提前批次院校相同。考生如被以上兩所香港高校錄取,不能再被其他在津招生院校錄取。
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10所高校採取考生自行選報、高校自主錄取的辦法。報名截止期限一般為5月31日前,有意向的考生可直接通過高校網站、電話或郵寄的方式向高校申請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報名後,香港10所單招高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錄取,香港10所單招院校錄取工作于7月7日前結束。凡被香港10所單招院校錄取並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在津招生院校錄取。 (記者 汪偉 通訊員 趙州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