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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確保農民工子女不因貧困失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6日   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了解到,福建省在安排農民工子女就讀公辦學校的同時,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農民工子女免除學雜費,免費發放教科書,對寄宿生適當補助生活費,確保農民工子女不因貧困而失學。

    福建省規定,經費投入方面,由輸入地教育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經費納入年度教育經費預算,並按當地財政預算內義務教育經費標準向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公辦學校撥付辦學經費。

    教育資源配置方面,對當地人口發展以及人口流動趨勢進行科學預測,將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納入城市事業發展規劃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新建與人口發展相匹配的中小學校,以緩解現有學校壓力。

    教師編制方面,由輸入地教育部門會同編制部門,合理核定編制,配齊配足教師。

    同時,福建省還要求各學校針對農民工子女流動性大、學習基礎相對薄弱的狀況,採取有效措施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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