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海南省8個少數民族市縣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免考職稱外語考試。這是記者從4月19日省人事勞動保障廳下發的《關於完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獲悉的。
《通知》規定,以下幾類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一是經證明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在國外留學取得國家認定的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公派出國留學、進修一年以上;取得大學英語六級以上考試合格證書、外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全日制博士學位等6種條件。
二是能力業績突出、在本行業本地區作出重要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經國務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經省政府批准的海南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者;獲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榮譽稱號及行政一等功獎勵者。
三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女年滿45周歲、男年滿50周歲;轉評專業技術資格的(原系列沒有或放寬職稱外語等級考試要求的除外);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及在少數民族市(縣)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在野外從事農業、林業、水利、採礦、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八年以上的;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床中醫藥、民族醫藥、工藝美術、古籍整理、考古及民族藝術、檔案等專業技術工作的;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原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後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據省人勞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海南省此次調整中最主要的變化是對少數民族市縣的專業技術人員放寬了要求,同時,延長了達到“省線”的成績有效期。
凡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合格證書以及達到全國通用標準分數線的人員,申報評審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受有效期限制。達到海南省確定的職稱外語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省線),成績有效期從原來的3年延長為6年。
據悉,2007年全國職稱外語考試時間由原來的2007年4月8日調整為2007年6月30日。海南省人員可在省有關考務安排公佈後,進行報名。(記者 袁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