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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評聘高級教師須有農村任教一年以上經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1日   來源:浙江日報

    浙江省已經建立城鎮中小學教師到農村任教服務期制度,今後城鎮中小學教師在晉陞高級教師職務、參評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等榮譽稱號時,必須有在農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其中晉陞高級教師職務要求具有全職支教經歷,不服從支教安排、不認真履行支教職責、支教考核不合格的教師,不能晉陞高級教師職務。

    這是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的《關於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作出的規定,意在提高浙江省農村教育質量,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這一規定,針對19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除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之外的城鎮中小學教師,沒有農村教育任務的中心城市中小學教師,應有在薄弱學校任教一年的經歷。

    據介紹,浙江省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重點是義務教育階段,以縣域內支教為主,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劃,通過選派城鎮學校的骨幹教師和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建立起校與校之間長期和相對固定的對口支援關係,全省80%以上的農村學校都將有固定的對口支援的城鎮學校。跨縣域支教以市行政區域內統籌安排為主,建立長期穩定的“縣對縣”或“校對校”的對口支援關係。另外,省教育廳、省人事廳每年從發達地區教育強縣集中選派100名骨幹教師,到欠發達縣和海島縣進行為期一年的支教活動。支教工作可以採取帶班上課的全職支教或實行累計工作量制的兼職支教兩種方式。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新出臺的文件,還對學校管理人員支教作出規定,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有計劃地從辦學水平較高的城鎮學校,選派部分業務能力強、管理經驗豐富的校長或中層幹部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職,指導和幫助受援學校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同時,要選派農村學校校長到城鎮學校挂職鍛鍊,學習現代教育管理經驗,增強管理能力。(記者 張冬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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