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火熱進行之際,高招詐騙犯罪又出現了一些新動向。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要警惕4類詐騙案件的新伎倆。
第一類,故意混淆各種不同招生類型,矇騙考生和家長。目前,我國高等教育除了普通高等教育之外,還有成人高等教育、遠程網絡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多種形式。犯罪分子有意模糊上述各種教育形式在招生方式上的區別,打著在某某知名高校上學,發放的文憑國家承認等幌子,以該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錄取通知欺騙考生和家長,騙取高額費用。
第二類,宣稱自己掌握“保送名額”、“自主招生名額”等錄取名額,欺騙家長交錢即可讓考生入學。目前,各高校在招生錄取中具備了一定的自主權,有“機動名額”、“調劑名額”、“定向招生名額”等根據考生和本校實際需要靈活掌握的招錄名額,但按照規定,每種名額都有其固定而嚴格的招錄程序,並非花錢就能買到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們對這些名額性質的不了解,虛構與高校或教育主管機關領導的特殊關係,宣稱掌握各種內部名額,只要交錢即可辦理入學,結果往往是考生家長被騙走了錢財,還耽誤了正常的報名錄取工作。
第三類,以軍校招收地方考生的名義進行招生詐騙。目前大多數軍校的招生和普通高校一樣,實行遠程網上錄取,考生事先還須通過軍隊組織的政審、面試和體檢,相關要求更加嚴格。但社會公眾往往對軍校不了解,一些犯罪分子借機號稱掌握軍校在地方招錄考生的指標,可以幫助考生成為部隊幹部,無需經正常程序即可錄取等,騙取考生家長錢財。
第四類,冒充高校招生工作人員身份,虛構各種招錄條件,恐嚇考生家長交錢方能錄取。犯罪分子利用考生家長對高招政策的不了解,向其收取“活動費”、“信息費”、“錄取費”等等。(記者 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