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7月20日電(記者王駿勇)記者日前從江蘇省教育廳了解到,為規範高校專業設置,對專業平均年招生規模不足60人的高校,每申請增加一個新專業,應同時撤銷一個舊專業,已連續4年不招生的專業將予撤銷。
江蘇省教育廳專門下發通知,對高校增設專業的數量、條件作出限制,要求高校根據社會發展 對人才的實際需求、畢業生就業狀況等,依據學校辦學優勢和特色,優化專業結構。江蘇規定,舉辦本科教育未滿三年(含三年)的高校,年度申請增設專業數不超過6個,且不得申請增設目錄外專業,其他高校年度申請增設專業數不超過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