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7月25日電(記者 楊三軍)從今年開始,四川省將在3年內選聘3萬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任職。為改變以往大學生到基層工作出現的“候鳥式”狀況,四川制定出臺了9條激勵保障措施,努力培養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質基層幹部隊伍。
據四川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吸引大學生到基層一線工作,省委組織部與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等單位共同制定出臺了9條激勵保障措施。
對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幹部,研究生每月補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補助1100元、專科生每月補助900元(民族地區分別增加200元)。任職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發不低於1000元的生活補助。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參照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幹部標準執行。
選聘大學生到村(社區)任職所需經費由縣級財政在年初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省財政將選聘大學生到村(社區)任職所需經費納入省對縣一般性轉移支付標準支出計算範圍,並加大對貧困地區轉移支付補助力度。
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幹部,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週年,考試總成績加2分,並且可以持續加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幹部,報考碩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同等優惠政策。
從2010年起,縣、鄉兩級事業單位在編制定員內需補充人員時,一般從聘任期滿的村(社區)大學生幹部中定向考錄;縣鄉兩級黨政機關在編制定員內考錄公務員時,將注重從聘任期滿的村(社區)大學生幹部中考錄;省內縣以上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制定員內招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將有一定的比例專門面向聘任期滿的村(社區)大學生幹部。
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幹部,符合選調生條件的可按程序納入選調生選拔範圍。
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幹部,考錄為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聘任期計算工齡。
對連續3年被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村(社區)大學生幹部,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可依法按程序選拔到鄉鎮(街道)領導崗位。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省項目)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大學生,服務期滿、自願留在村(社區)工作的,經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為村(社區)幹部,納入“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幹部”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