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從有關方面獲悉,《北京市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已經獲得通過。為了逐步縮小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收入差距,政府將為在山區和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提供補助津貼,以保證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目前,中小學教師工資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在懷柔、西城兩區全面展開,但據北京市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該市18個區縣的教師平均工資還存在比較大的差距,最高的區每年5.2萬元,部分山區僅為2.9萬元。為了縮小義務教育的城鄉差距,教育部門將建立農村中小學經費保障制度,確保每年新增教育經費70%用於農村義務教育,並逐步實現全市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水平不低於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切實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北京市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還規定,市、區兩級政府要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並調整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保證義務教育投入佔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比例逐年增高,此外還要確保用於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經費逐步增長。
一方面是農村學校辦學條件亟待改善,另一方面,城區的一些中小學卻存在著超規模辦學的現象。在《北京市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中規定,獨立設置的小學和九年一貫制學校的“適宜規模”為每年級2-4個班,獨立設置的初中每年級6-10班,每班人數原則上不能超過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