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的《進一步促進生産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副食品價格穩定的意見》中獲悉,下半年,福建省將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堂“零租賃、公益補貼”的政策,按今年下半年高校在校學生數每人補貼10元的標準,撥給高校學生食堂專項補貼。
《意見》中指出,要保障大中專院校學生的生活,安排好對大中專院校學生助學金、獎學金髮放工作和對困難學生的補貼。中職學校助學金和高校助學金應分別在開學後1個月和2個月內按月發到學生手中。
對於今年春季福建省內高校已評定的在冊困難學生和全部中職學校學生,每人發放6月和7月的肉價補貼14元,補貼金在秋季開學後1個月內發到學生手中。
據悉,對因物價上漲造成生活困難的低保邊緣家庭發放臨時救助,原則上每人每月救助金額不低於12元,臨時救助期限為今年8月至12月。(記者 彭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