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11月24日由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佈。明年招生錄取各批次仍實行平行志願,所不同的是,專科只設一個批次,不再分專一、專二。
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為“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3”即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考科目,總分440分,語文、數學分別設附加題40分。學業水平測試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七門。其中,選修測試科目兩門,由考生在歷史、物理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選擇一門。其餘五門科目為必修測試科目。兩門選修科目的成績分A+、A、B+、B、C、D六個等級,必修科目的成績分A、B、C、D四個等級。綜合素質評價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個方面,其中前三項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後三項分A、B、C、D四個等級,後三項均為D級的高考可不予錄取。
高校提出選科和等級要求
根據新的招生錄取辦法,招生高校必須分專業公佈招生計劃,同時公佈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要求和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
高校要求考生的選修測試科目,其中一門必須是歷史或物理(或兩門均可),另一門原則上不作要求,個別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可提出建議選科,供考生填報志願時參考。根據歷史或物理的選測科目要求,招生專業相應形成1至3個專業大類,即以歷史為選測科目的人文社會科學專業類、以物理為選測科目的自然科學專業類、歷史或物理作為選測科目均可的兼招專業類。
高校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提出的要求可以有兩種:第一種是不分科目,只在整體上對兩門選測科目和四門必測科目提出等級要求。如某高校的等級要求是2A4B,就表示要求考生2門選測科目等級是A,4門必測科目等級是B。第二種是具體對歷史或物理提出等級要求,並在此基礎上,對其餘選測和必測科目提出整體上的等級要求。如某高校的等級要求是選測物理A+、選測歷史A,其餘1A4B,就表示要求考生物理、歷史的選測等級分別是A+和A, 另一門選測科目等級是A,四門必測科目等級是B。
如高校不單獨提出等級要求,則按照江蘇省規定的最低等級要求執行。即:本科要求選測等級2B、必測等級4C、技術科目合格,專科要求必測等級4C、技術科目合格。
高考成績及排名分兩次發佈
2008年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排名將與填報志願兩個階段相對應,分兩次發佈。
第一次發佈所有考生的高考成績,成績通知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考科目的單科分、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特徵分、附加分、投檔分和選修測試科目的等級以及達到第一階段填報志願條件的考生的投檔分在全省的排名,共11個項目。其中的特徵分是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考科目成績+獎勵分+政策照顧分的和,特徵分加上附加分的總和,就是投檔分。
第二次發佈達到第二階段填報志願條件的考生成績分段統計(含第一階段未被錄取考生)。
根據四個原則投檔
2008年江蘇省高考錄取投檔的原則是:“依據選科,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願”。
省考試院按照招生高校各專業對歷史或物理的選科要求,根據計劃數,按照一定的投檔比例分別計算人文社會科學專業類、自然科學專業類和兼招專業類應投檔人數。在此基礎上,對本批次省控線上全體考生按照投檔分(即特徵分+附加分)從高到低排序,逐個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院校誌願,根據考生的選測科目(歷史或物理),按照院校不同專業類的應投檔人數和等級要求,向院校投檔。由於在投檔時是分歷史或物理選科的,所以每所高校最終會形成一至兩條投檔線。如果高校專業對物理或歷史科目不作限制,則只有一條投檔線。
如果考生的投檔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願全部投檔。
高校錄取辦法更加多元
高校原則上按專業類對選考物理或歷史的考生,依據其成績和專業志願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的專業。具體操作辦法可自主決定採用下列幾種方式。
一種是等級優先。高校對進檔的考生,可以按照先等級後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選測科目等級將進檔考生分成若干檔次,在本檔次內再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另一種是分數優先。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同時依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專業志願、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此外,高校也可以採取其他操作辦法,但必須在招生章程中公佈並嚴格執行。(記者 徐勇 通訊員 沈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