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陸續收到署名為“中國教育促進學會幼教委員會”等機構的通知,稱根據教育部有關部署開展創建“首批全國優質示範幼兒園”活動。通知還稱“被認定為“全國優質示範幼兒園”的單位部分優秀論文可參加階段性評獎;可定期參加全國(國際)性培訓、考察等活動;還可以推薦一名領導為“全國幼兒教育傑出貢獻功勳獎獲得者”,吸納一名骨幹教師為研究員,入編“全國幼教傑出功勳人才和骨幹教師數據庫”,以便職稱評定和選拔重用……”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示範性幼兒園應由省、地級教育部門組織評審認定,其它任何機構無權開展類似的評定工作,教育部也從未部署過任何單位開展此類評選活動。經核查,“中國教育促進學會”並未在民政部門登記。
教育部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幼兒園提高警惕,嚴防一些商業性的機構借評優、創建示範等活動收取高額費用,影響和干擾對幼兒園的規範管理,誤導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