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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臺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27日   來源:江西日報

    12月26日,記者從江西省高招辦獲悉,《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規定》正式出臺,江西省明年繼續實行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省內各高校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根據《規定》,美術類專業考試在各設區市所在地進行,時間為2008年1月12日;音樂類專業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江西師範大學(青山湖校區)音樂學院進行,時間為2008年1月12日至19日。在評卷評分工作中,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閱評並綜合評定最終成績;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由5人以上組成專家小組進行測評並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中的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考生專業考試試卷、視頻資料須保留1年,以備查閱。

    又訊 12月26日,記者從省高招辦獲悉,《江西省2008年外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規定》正式出臺,

    凡在贛設置專業考試的外省高校,由省高招辦統一安排在江西師範大學、南昌大學、江西藍天學院等6所學校進行專業考試,外省任何高校不得在這6所學校之外設置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專業考試的時間為2008年2月14日至3月25日。(記者 李文亭 實習生 鐘潔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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