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2月28日電(記者 劉翔霄)記者27日從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會議上了解到,山西人口計生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日前聯合下發《山西省農村獨生子女報考本縣(市、區)高中階段學校加分辦法(試行)》的通知,即日起山西省將對符合規定的農村獨生子女參加中考給予加分優待。
據山西省人口計生委主任安煥曉介紹,這一辦法適用於山西省行政區域內戶籍人口中夫妻雙方及子女均屬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家庭的獨生子女。符合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初中畢業報考本縣(市、區)高中學校和職業高中時,在本人中考總成績的基礎上另加10分投檔。
辦法同時規定,符合加分規定的農村獨生子女,應當在中考報名時出示《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若考生具備多項加分條件,以最高加分項標準加分,不重復加分。農村獨生子女屬於往屆生和同等學力人員參加中考的,參照這一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