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起,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將統一對體育特長生進行測試,成績合格者在高考時方可享受照顧投檔。被認定為體育特長生的考生高考時一般能獲得20分的加分優惠。北京市教委1月10日同時公佈了2008年高考高中體育特長生認定範圍。今年高考中,凡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簡章規定報考條件,並且在高中階段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五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以及獲得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運動員)稱號者,可獲得特長生認定資格。
今年北京市高中體育特長生可辦理體育競賽證明的比賽包括:
北京市中學生“金帆杯”足球、籃球、排球比賽;“振興杯”足球、籃球、排球比賽;
北京市中小學生百隊杯足球比賽第一名;
北京市中小學生田徑、游泳、乒乓球、棒壘球、跆拳道、籃球、體操健美操、藝術體操、武術、冬季長跑比賽;
北京2008奧林匹克教育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基地學校比賽;
北京市青少年運動會;
北京市傳統校田徑、足球、籃球、排球、棒球、乒乓球、游泳、定向越野比賽;
北京市足球、籃球、排球、棒球、壘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徑、游泳、武術、跆拳道、射擊、體操、健美操、藝術體操、柔道、網球、皮划艇錦標賽及業餘體校比賽。
體育競賽成績證明的辦理採取三級審核制度:學校初審、區縣復審、市級終審。市、區縣兩級的審核由體育、教育部門共同進行,北京市級終審不合格者不予辦理體育競賽成績證明,學生也將無法獲得體育特長生的認定資格。 (記者 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