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月16日專電(記者 衛韋華)從2008年開始,高校師範類畢業生到甘肅省農村任教的,其大學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將分期給予退還;非師範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後到農村任教也可享受此政策。
據甘肅省教育廳廳長白繼忠介紹,甘肅省決定從2008年開始啟動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將對2008年及以後從高校畢業的、到農村任教的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實行以獎代補的政策,分期補助上學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這一政策的推行意味著,今後到甘肅農村任教的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其上大學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將予以分期退還。甘肅省教育廳同時表示,到農村任教的本科師範類畢業生必須先通過相應的考核測試,成績合格方可任教並享受退費政策。
據介紹,2007年甘肅省決定選拔5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2004年及以後畢業、未就業但按規定進行了登記註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均可以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