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首部針對特定教育類型制定的師德規範《上海市工讀學校教師行為守則(師德部分)》(以下簡稱“守則”)即將出臺,要求老師做一名“善於傾聽的教師”,禁止諷刺挖苦打擊學生自信心。這是從1月30日召開的上海市第五屆工讀教育論壇傳出的信息。
截至2007年底,上海市13所工讀學校30-49歲年齡段的教師漸成主力軍。本科以上學歷72.88%。高級職稱教師數量佔10.38%。由於種種原因,工讀學校學生基本都存在著行為不良和學業成績差等問題,教育轉化這些普通學校和家庭都束手無策的孩子,對工讀學校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一些學生表現不佳,老師便責怪家長沒有教好;學生過去犯過錯誤,便時不時對他冷嘲熱諷,影響了教學成果。
在《守則》“徵求意見稿”中看到,守則共有24條,“尊重”“耐心”“以身作則”“善於溝通”是這份《守則》的關鍵詞,其中包括———
■做一個善於傾聽的教師,細心了解學生的內心世界,不要輕易否定學生的想法。
■尊重學生的人格,對於犯錯誤或學業成績不佳的學生,不得使用侮辱性的語言貶低學生人格,打擊學生自尊心。
■與學生家長保持經常性聯絡,對於有進步或犯錯誤的學生,均要及時告知學生家長,並予以褒揚或建議。
■不得借學生生理缺陷和以前錯誤挖苦學生。
■不得與學生稱兄道弟、隨意開玩笑或有其他過分隨便的行為。
對學生作業的批改率要達到100%,面批率不得低於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