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媒體對高校正在實施的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做了相關報道。為此,記者走訪了教育部有關部門。
據介紹,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改革精神,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其中,崗位工資是工資構成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標準劃分為13個等級。與此相適應,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與收入分配改革相配套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並對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做出了部署。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設置13個等級,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包括一至四級崗位;副高級職務包括五至七級崗位;中級職務包括八至十級崗位;初級職務包括十一至十三級崗位。
按照國家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通用崗位等級,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仍分為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其中教授對應專業技術一至四級崗位、副教授對應專業技術五至七級崗位、講師對應專業技術八至十級崗位、助教對應專業技術十一至十三級崗位,共13個崗位等級。
高校實施崗位設置管理既是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高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優化配置人才資源,有利於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有利於促進人才隊伍建設。據悉,部分高校目前正按照相關文件規定精神,結合高校實際,積極穩妥地做好實施工作。
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最近一些媒體關於高校將取消正副教授職稱的報道嚴重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