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3月13日專電(記者 朱峰)河北省日前確定了2008年高考優惠照顧考生條件及加分分值。5類考生可獲最高20分高考優惠加分或其他優惠照顧。
第一類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加20分;省級體育競賽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和二級及以上運動員,且在報考當年通過省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合格的考生加20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受省級表彰的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一、二等獎、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加10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省級一等獎者加5分(如同一項目由多人合作完成,只優惠照顧該項目的前三名完成人)。
第二類考生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降低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符合相關規定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省授予“教育世家”稱號的教師直系子女報考師範院校的考生降20分;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青年、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僑眷高知子女、飛行學員早期培訓基地初檢合格學員降10分;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降5分。
第三類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四類為獲河北省教育廳等五單位共同表彰的“創業明星”稱號和全省職業學校技能比賽獲一等獎的對口考生,可在考生總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第五類為優秀回國人員子女,具體照顧辦法按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