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組委安保部3月20日正式對外公佈《奧運場館安檢通用規則》,規定觀眾進入奧運場館時,限帶物品包括自帶的軟硬包裝飲料、橫幅標語、大型箱包、1米以上的超長旗幟和旗桿等。
根據這一安檢規則,不許帶入奧運場館的物品包括禁帶物品和限帶物品兩類。
禁帶物品包括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製劑、毒品等七大類,安檢人員發現上述物品後將予以收繳;限帶物品包括自帶的軟硬包裝飲料、橫幅標語、大型箱包、1米以上的超長旗幟和旗桿等13類,安檢員發現後將請攜帶人自行妥善處理。
北京奧組委安保部部長劉紹武表示:“安檢規則依據的是國內外大型活動安檢時的通用做法,又經過了反復研究和測試賽的實際測試。國內其他城市的奧運賽場也會使用這個規則。”
他説,“為了提高入場速度,建議觀眾們最好不要帶包”。(記者 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