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3月29日電(記者 丁靜 耿淩楠)農民工子女等12類符合條件的外地考生可以在西安市參加中考,任何學校或組織不得限制和阻止符合規定的考生報名,這是西安市教育局28日公佈的政策。
西安市確定今年有12類享受照顧的外地學生,持規定要求的有關證件、證明,經教育考試部門審核後,可在西安報名參加中考,但不得報考普通中專。
這些學生是:夫婦雙方在駐守海島、邊防的軍人或從事地質勘探等長期野外工作人員,委託西安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烈士、因公犧牲或傷殘軍人和人民警察及其他優撫對象的適齡子女;按規定引進的博士、博士後及專家的適齡子女;留學歸國創業人員子女;合法領養的適齡孤兒;為西安市經濟社會作出巨大貢獻人員的適齡子女;長期患重病人員和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託西安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經人事、民政部門批准的在西安市自主擇業的復轉退伍軍人適齡子女;在西安市有較穩定工作和住所的務工農民的適齡子女;海外華僑華人子女;台灣、香港和澳門籍學生;外國外交人員和僑民的子女。
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明確規定:任何學校或組織不得限制或阻止符合規定的考生參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