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6日專電(記者沈汝發)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考生填報志願將由原來的一次性填報志願,改為本、專科志願分開填報。這是福建省招委會日前公佈的信息。
據介紹,2008年福建省將改進考生志願填報管理辦法,即由原來一次性填報本、專科志願,調整為本、專科分開,先填報本科志願,在本科層次錄取結束後再填報專科層次志願。
福建省教育部門表示,往年不少本科分數線上考生以為會上本科院校,填報專科批次志願時較隨意,被不滿意的專科院校錄取後往往不去報到,本、專科志願分開填報後,可使落入專科批次的考生更加慎重地對待專科院校的志願填報,從而提高考生志願的滿足率,防止生源流失,提高報到率。
福建:高校違規招生將嚴肅處理
新華社福州4月6日專電(記者沈汝發)福建省在今年高招工作中將嚴肅查處高校違規招生問題,並加強對高校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同時在招生宣傳中禁止模糊簡稱。
據福建省高招部門介紹,福建今年將採取措施解決高校違規招生問題,對於高校由於欺詐性招生、損害學生利益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視情節嚴重程度削減其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責令高校停止招生;對游離于招生錄取體制外自行招收的,未經高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將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和今後的學歷證書電子註冊。
同時,福建還將加強對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招生和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嚴禁高校委託任何個人和仲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嚴禁高校直接或變相收取與錄取挂鉤的費用。
福建:高考信息全過程向社會公開
新華社福州4月6日專電(記者沈汝發)福建省教育部門日前發佈信息,各級招生機構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將高考信息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同時還將嚴格執行遴選禁止性措施以保障高考公平進行。
根據要求,招生機構要運用教育部門開通的“陽光高考”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及時把高校招生報名、考試、錄取各個階段信息和學校的辦學資格、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錄取規則、錄取過程、錄取結果和學費標準,以及其他考生須知、應知的事項等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
福建省教育部門要求,重點要加強對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和自主選拔錄取等考生資格及錄取名單的規範化公示,並及時公佈錄取期間招生計劃調整的使用原則、辦法,在各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後,及時向社會公佈錄取結果,方便考生及家長查詢。
同時,福建省將建立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及查詢網絡平臺,對高校執行招生計劃的情況、投檔情況和使用調節性計劃、藝術體育特長生錄取等情況進行實時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