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5月3日專電(記者沈汝發)為防止高考冒名替考現象,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在2008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中首次明確要求,高考《准考證》必須親自領取並簽字。
根據招生細則規定,考生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如果暫未辦理身份證或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蓋壓角公章的戶籍證明,親自到縣(市、區)高招辦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准考證》,不得委託他人代領。
招生細則還明確要求,領取《准考證》時必須辦理簽領手續,並在本人《准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自己的姓名。
另外,考生進場考試時,還必須在“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簽到表”上簽名。據介紹,簽到表將作為核對考生的存根,每個考場一張,隨試卷下發給監考人員隨考卷收回。往年,監考人員在核對准考證時只對照考生姓名、相貌、座位號,而今年將增加核對考生的簽名筆跡。
福建省高招委表示,雖然近年來加大了違紀舞弊的處罰力度,但冒名替考現象仍然屢見不鮮。實施簽名筆跡核對等措施可以有效防範冒名替考現象。
福建舉辦高考心理輔導公益巡講為考生減壓
新華社福州5月3日專電(記者沈汝發)2008年高考即將到來,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紅十字會為緩解考生高考前的心理壓力,將組織心理諮詢專家在全省舉行高考心理輔導公益巡講活動。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此次高考心理輔導公益巡講,主要是幫助高三學生調整心理狀態,更好地復習迎考;同時引導考生家長進行自我心理調整,保持平和心態,為考生創造寬鬆的備考環境;指導高三學生根據自身情況,科學地確定高考目標區間;通過合理認知優化學習策略,掌握考試技巧。
據介紹,巡講的主要內容包括:考前一個月心理調適,如何使自己在高考中發揮好水平;考前的壓力管理;考試焦慮應對策略和調適;考生家長應對孩子高考的正確心態和策略;考生營養保健等。
根據計劃安排,此次巡講由具有國家心理諮詢師資格的心理諮詢專家主講,從5月5日至5月13日在福建省9個設區市進行。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本次在全省範圍開展的高考心理援助行動,為公益性質,不向學校和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是紅十字人道救助服務領域拓展的一項新工作,也是教育部門社會公益活動的一個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