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7月4日專電(記者茆琛、王勝先)記者從重慶市園林局獲悉,新的《重慶市風景名勝區條例》將於8月1日實施,新條例加大了對損壞風景名勝資源行為的處罰力度。
新條例規定,隨意修建療養院,變公共綠地為私人所有,不按規範拍攝電影破壞環境等有損風景名勝景點的行為將受到嚴厲懲罰。未經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審核或同意,擅自砍伐林木、竹林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是舊條例罰款額度的10倍。另外,新條例還新增了多項處罰措施,其中首次明確提出對損害溶洞、石乳等地質景觀行為,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以應對以前經常出現的人為摘切石乳現象。
據了解,重慶現有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35處,總面積4782.3平方千米,較10年前有大幅增長。為此,新《重慶市風景名勝區條例》對10年前頒布的舊條例進行修訂和改善:細化和補充了管理體制及相關主體管理權限劃分,強化了管理機構的管理責任和保護措施。
重慶市園林局風景名勝管理處負責人介紹,條例最大特點在於變“多頭”為統一管理,集中行使有關管理職能,將責任落實到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