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記者 陳菲)記者4日從司法部獲悉,今年國家司法考試政策措施在五個方面做出調整,在擴大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範圍的同時,考試大綱的知識點範圍也加以修改,確保考試的科學性。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今年,司法部在總結近年來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實踐經驗,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司法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了改革完善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
首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進一步擴大。從2008年起,中部六省份符合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243個縣(區、市)中的98個縣(區)被增加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其次,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級學生被允許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第三,台灣居民可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第四,調整了四川等地震受災地區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工作。第五,進一步修改國家司法考試大綱,適當加強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內容的考查,加強考生的司法實踐和思想道德素質的考查。
司法部負責人表示,根據司法部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將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制定或調整當地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凡涉及有關政策措施的地區,及早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有效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