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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注意辨別錄取通知書的內容和形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6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近日,教育部發出普通高校招生第4次預警,提醒考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後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依據自己的高考成績、所報志願等核實通知書的內容和形式,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近日,教育部接到部分考生諮詢,南開戈德進修學院委託的代理人在招生宣傳時稱,招收的新生與統招生畢業享受同等待遇,拿到的本科學位證書可以在網上查到等。經核實,該學院所招收的實際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班。另外,部分民辦院校也稱經國家批准,可計劃外自主招生,並隨意發放錄取通知書,這些行為都與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形式無關。

    鋻於部分普通高校錄取工作已經結束,並陸續發放錄取通知書,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再次提醒廣大高考生,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計劃等有關信息已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各省級招辦官方專門網站向社會公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和考生成績錄取,並在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後,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上除了有錄取院校的公章外,還註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等字樣。只有這樣的考生入學後才有資格進行普通高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畢業時才可能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考生及家長收到自己未填報某校誌願、學校未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佈招生計劃、未經省級招辦辦理等程序的"錄取通知書",或從不法分子處獲取所謂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要在所在地省級招辦和錄取高校的網站上核對相關錄取信息,辨別真偽,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造成損失。

    從今年起,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脫産學生。繼續教育、網絡教育及自考助學班等是不同於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辦學形式,入學要求、學習方式、學歷文憑等都有所不同。對此,考生和家長要提高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學習方式。在當地如發現利用假錄取通知書實施招生詐騙的行為要及時向教育、公安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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