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佈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規定,假期裏,中職學校不得安排學生到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
《辦法》規定,中職校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實習勞動;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仲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實習單位要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學生實習工作,根據需要推薦安排有經驗的技術或管理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記者 彭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