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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農村中小學只收住宿生住宿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8月26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今後該省農村中小學只收住宿生住宿費,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的,責令退還所有費用,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9月1日之前,河南省教育廳將向各中小學校長免費發放《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校長應知應會卡》,通過通俗易懂的方式,讓廣大農村中小學校長進一步準確掌握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通過《應知應會卡》,中小學可以更加簡便清楚地了解到目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運轉情況。據悉,河南省將在今後對各地新機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中,把應知應會卡內容培訓情況及校長掌握情況作為檢查的內容之一。今年秋季開學,河南省教育廳將對此項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河南省規定:以虛假、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截留、挪用財政資金,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的,將對學校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校領導及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的,責令退還所有費用,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2008年,河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為:每生每年農村小學230元、初中375元;縣鎮小學245元、初中390元。分春、秋兩個學期下達。2009年按國家規定新標準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用小學每人每天2元,初中每人每天3元,每年按250天計算。目前學校收費只能收住宿生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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