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近日決定,從2008年起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範圍。
2007年,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在江蘇、湖北、重慶、陜西、甘肅5省市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通知要求5省市進一步總結經驗,繼續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其他各省(區、市)按照自願原則,綜合考慮當地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貸款需求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情況,經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可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從200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繼續以國家開發銀行為主承辦,並鼓勵其他銀行類金融機構開展此項業務。具體承辦銀行由各地財政、教育、銀監部門與擬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協商確定,並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記者 李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