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記者王茜)為了進一步提高志書質量,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辦公室日前編纂出臺了《地方誌書質量規定》。這是記者從6日在北京召開的第四次地方誌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長期以來,對志書質量一直缺少統一的規範和評價標準。因此,建立志書質量的標準體系,成為落實質量第一原則的迫切需求,也是地方誌工作者的強烈願望。”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朱佳木介紹。
據介紹,目前第一輪修志工作基本完成,第二輪修志工作全面展開,全國出版第一輪省市縣三級志書5800余部,第二輪三級志書350余部,編纂部門志、專業志、行業志、山水名勝古跡志16000余部,鄉鎮村志2000余部,地情書6000余部,編輯年鑒2000余種,整理歷代方志2000余部。
為建立地方誌質量標準體系,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邀請各地地方誌工作機構的領導和方志學界的專家學者共同研討,分別於2007年11月、2008年9月正式印發了《關於第二輪地方誌書編纂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和《地方誌書質量規定》(簡稱規定)。意見對修志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編纂方式、體例篇目、內容記述、志書名稱、出版印製等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對志書的觀點和體例、記述的內容和方法、資料的運用和行文規範,以及版式和封面等給出了具體的標準,使保證志書質量、審查驗收志書做到了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