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12月4日專電(記者王瑩)記者從瀋陽市教育局了解到,該局近日出資250余萬元為全市16家直屬學校參保校方責任險,5萬餘名學生受益。
據介紹,為有效防範和妥善化解學校(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風險,不斷完善教育風險轉移機制,瀋陽市教育局決定推行校方責任保險。保險標準為:每生每年保險費為5元,每次事故每個學生賠償限額30萬元,每個學校每次事故累計賠償限額500萬元,保險期限自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止。
學校校方責任保險是指在校學生在校園內或者在學校組織的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時,以學校對學生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保險人可以直接向學生賠償保險金。
瀋陽市教育局安全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實施校方責任保險,一方面可以為學校安全提供風險管理服務,利用保險費率的杠桿作用有效地監督學校主動採取措施,增強保險意識;另一方面,在安全事故發生後,校方責任保險又能夠迅速提供經濟補償,幫助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利於維護學生利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