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 教育部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09年起,各省(區、市)均應為本行政區域內報考美術類專業(特指繪畫、造型設計及對美術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省級統一考試,有條件的省(區、市)還應組織其他藝術類專業的省級統考。
教育部要求,凡生源所在地省級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級統考合格考生範圍內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教育部同時強調,對在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有關學校須及時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通報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各省級招辦要將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對在組織專業考試中出現違反規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並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