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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9年起高一學生將進行學業水平考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12月18日電(杜冠睿)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日前出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規定明年起將進行學業水平考試,以代替現行的高中會考。此方案只適用於今年秋季及之後入校的高一學生。

    據了解,學業水平考試類似于大學中的學分制度。考生的考試成績不再是具體的分數,而是A、B、C、D四個等級中的一個。擁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學生,就能獲得與高中同等的學力。比如中專學生或者社會考生,只要學業水平考試合格,即可認定其擁有普通高中同等學力,還可以獲得相關證書。

    學業水平考試統考的11個科目分別是語文、英語或漢語、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其中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由新疆、兵團統一制定標準,統一命題。統考科目學一門考一門,學完即考。

    《方案》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在每年1月、7月進行,每次統考全科開考,供考生隨時報考。每位學生每科最多報考兩次,選高分的一次計入成績。

    新疆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評價學生高中學業成績的考試辦法,有助於減輕高考帶給學生的壓力和負擔。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成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具體辦法將在高校招生改革方案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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