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1月5日召開通氣會,正式公佈高考方案的完善微調意見。據省教育廳廳長沈健介紹,高考方案的完善微調以“堅持改革,不斷完善;突出重點,刪繁就簡;積極探索,穩步推進”為原則,完善微調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
調整一:2009年將附加題40分計入總分,投檔分和特徵分合二為一
[解讀] 2008年的高考成績單上,既有特徵分又有投檔分。特徵分是考生語數外3門成績的總和,特徵分加上語文或者數學的附加分形成投檔分。將附加分計入總分後,2009年高考普通類總分為480分,體育、藝術類總分為440分。取消附加分,將投檔分和特徵分合二為一,使分數表達形式更為簡單明了,考生、家長和社會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調整二:2009年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由高校自主確定
[解讀] 2008年高考中,“兩門選測科目達到B等級”是上本科的門檻,實際錄取過程中,不少高分考生就因為一個等級C被本科拒之門外。2009年選修科目等級“門檻”由高校自己設,考生按統考成績和高校選測等級要求自主填報志願。經這一微調,2009年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並未取消,普通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4C1合格的要求不變,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由高校自主確定。教育部門權威人士特別提醒,省控線仍然是“語數外三門總分”和“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這兩條線。
調整三:從2009年起,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
[解讀] 2008年高考錄取時,藝術、體育類考生如兼報普通類專業,要上本一院校其選修科目也須達到2B。從2009年起,普通類招生在堅持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達到4C1合格的前提下,對於有特長的學生錄取,各高校需將計劃、標準、程序列入招生章程,實行陽光操作。權威人士指出,高校招生自主權實際上比原來擴大了許多。
調整四:2010年“6A加10分”變為“1A加1分”
[解讀] 2008年高考中,對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測試,6門科目成績均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的考生,在劃線前加10分計入統考成績。2010年將這一規定調整為:對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的考生,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必修科目成績均達到A級,在劃線前獎勵1分,即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選測等級A級不加分,一方面是因為選測科目參加高考錄取,已經起到了評測作用;另一方面是取消選測等級加分可以使考生在高二必修科目測試時即可得到相應的獎勵分數,緩解考生在高三時的應考壓力。
調整五:2010年起文理分開劃線
[解讀] 目前江蘇省部分地區、中學由於在選科引導上存在急功近利、片面追求上線率的現象,導致文理生源結構不盡合理,影響了高校人才選拔。從2010年起,文科和理科實行分開計劃、分開劃線、分開錄取。文理分科主要是引導學生按高校文理計劃進行選科,使考生選科更加科學,也進一步解決高校錄取中文理不平衡的矛盾。
據權威人士透露,2009年還有一個錄取批次的調整,即在錄取時分專一專二批次。這是由於專一專二合起來錄取,學生填報志願時有多達7所學校可以填,對學校情況不了解的考生不適應,甚至不知道如何填報。分成兩個批次,將更有利於考生填報志願。
沈健特別強調,2009年高校錄取體制和程序都未改變,考生按統考成績、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和高校選測等級要求自主填報志願;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各高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志願,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和高校選測等級要求,向高校投檔並加強監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綜合考察考生的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