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高考考生降低志願填報過程中的風險,2009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政策進行了新的調整,對高考文、理科(不含體育類、藝術類)第一批次A段實行平行志願,考生可同時填報5所院校誌願,這是記者15日從吉林省招生辦了解到的。
高考第一批次分設A、B兩段。A段均為統招,實行“平行志願”投檔;B段為具有特殊報考條件的學校及專業,如定向、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國際合作辦學班、蒙古族用民族文字答卷的交換指標,該段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設置2個志願按順序生源投檔。
A段在進行“平行志願”投檔時,按考生特徵分數(考試成績+照顧加分)高低排序投檔,如在招生院校投檔比例之內最低分如遇相同分數時,文、理科按以下各科的實際文化課成績順序排序投檔:理工類順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文史類順序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平行志願”投檔後,如遇生源不足的情況,省招生辦將向社會公佈缺額計劃,落選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報“徵求志願”,每名考生可報三個院校徵求志願。
與此同時,錄取照顧政策也有調整。一是原來照顧加10分的有關項目現調整為5分,具體包括: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賽省賽區一等獎獲得者;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驗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體育比賽前六名者;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二級以上稱號,經省測試合格)的考生。二是原來照顧加15分的有關項目現調整為8分,具體包括: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省級優秀學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記者 金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