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發出通知,實行6個“嚴禁”,堅決制止非學歷教育機構以各種名目舉辦或變相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競賽及以競賽名義舉辦培訓班。
近一段時間,不少家長反映少數非學歷教育機構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舉辦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競賽及相應的競賽輔導班。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指出,這些辦學行為表現出明顯的學科應試競爭和贏利目的,違背了素質教育宗旨,加重了學生的學業負擔,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必須堅決予以制止。
通知要求,所有非學歷教育機構一律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學科類競賽及以競賽為名的培訓班,正在或即將舉辦的競賽活動及相應的培訓班必須堅決停辦,立即退還已向學生收取的所有競賽報名費和培訓費,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嚴禁非學歷教育機構與中小學校合作舉辦面向中小學生收費的學科類培訓班。嚴禁中小學或教師動員、組織、強制或變相強制本校學生參加各類收費培訓班。嚴禁中小學以競賽為名要求中小學生訂閱書籍和報刊。所有中小學均不得向非學歷教育機構出租、借用學校校舍及場地和其他教育資源,用於舉辦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各類學科培訓班。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到非學歷教育機構從事或參與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文化課學科培訓等有償教學活動。嚴禁中小學舉辦或參與各類收費培訓班。
江蘇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屢次違反、拒不整改的機構,將依據有關規定取消備案資格或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對違反規定的中小學將在各類考核評比中實行一票否決,並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實行問責;對違反規定的在職教師,將視情節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