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閉幕的雲南省減輕中小學生負擔工作會議上獲悉,從2009年春季學期起,雲南將在全省範圍內一律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業成績評定百分制,統一實行等級加鼓勵性評語的學業成績評價制度。
在由雲南省教育廳、省監察廳和省糾風辦聯合下發的“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負擔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通知中規定,全省將按照《雲南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的規定和要求,一律使用州(市)統一體例和內容的義務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成績評定,按照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及評價的相關要求嚴格執行。嚴禁中小學校以任何形式按考試分數分班、給班級和學生排名次。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任何形式按考試成績給地區和學校排名次,堅決糾正以學生考分和學校升學率為唯一標準評價地區和學校辦學水平的片面做法。
為促進學生體質的增強,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學生體育(與健康)中考成績,全省統一按50分的分值計入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總分,並逐步使體育(與健康)成為中考獨立科目。
從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實行嚴格的工作制度,堅決遏制並逐步消除阻礙中小學生快樂學習、健康成長的學習負擔、心理負擔和經濟負擔,並在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果。(記者 任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