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月2日確定了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的統考合格線,分4大類。
美術類合格線為總分不低於200分,且單科每門不低於46分。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上海市統考成績還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最低合格要求: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於27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於90分。
編導類合格線為總分不低於150分,單科每門不低於35分。
音樂類合格線分兩種。音樂教育專業總分不低於160分,且視唱練耳單科成績不低於20分,聲樂、器樂和樂理單科成績均不低於30分;音樂表演專業總分不低於100分,其他單科成績要求與音樂教育專業相同。
表演類合格線為總分不低於300分,且表演單科成績不低於130分,聲樂、臺詞、形體單科成績均不低於50分。
2日起,全市藝術類專業統考的成績通知單通過郵政寄送,相關考生注意查收。美術類、編導類、音樂類考生在接到成績單後,如對成績有疑義,本人可攜帶准考證和成績單,辦理成績復核手續。成績復核時間為2月8日上午9時起,地點分別為:中山西路上海商學院(美術類)、上大路上海大學行政樓(編導類)、汾陽路上海音樂學院(音樂類)。